猎头服务

业务流程

委托单位登记

猎手原则

收费标准

人才评估


 

首页 > 猎头服务 > 收费标准
 
 寻访定金:
接受猎头委托后,每个职位公司将事先收取一定的寻访定金,总额为成功服务费的30%。 寻访委托金将用于保证客户委托职位的真实招聘和防止以招聘为名窃取被推荐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用于支付部分寻访费用。 公司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客户推荐人选,客户可要求解除协议,本公司退还已预收的全部寻访定金;若客户对公司推荐的人选面试后不予录用,并认为无需再继续执行协议,定金不退。

 成功服务费:
·成功服务费为该职位年薪的20%-30%(税前),将根据寻访的难易程度和客户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详见下表)。
总经理或特别稀缺人才:
候选人年薪(工资+奖金)的 30%
副总经理级或总监级人才:
候选人年薪(工资+奖金)的 25%-30%
部门经理或特殊技术人才:
候选人年薪(工资+奖金)的 20%-25%
·首期寻访定金(预付)为成功服务费的30%,包含在成功服务费内。
·年薪含义:年薪=月薪×12个月+绩效奖。(月薪包括正式录用后的税前基本工资+固定奖金+补贴+其它性工资收入)

 试用期保证:
候选人推荐成功录用后有三个月试用期保证,若客户在试用期内发现被录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辞退,或者被录用者自行辞职的,公司可免费为客户重新推荐合适人选;若客户认为无需重新推荐而要求解除协议的,公司退还除定金外的已收余款。 试用期内,如因客户更改原承诺的待遇和职位,导致被推荐者离岗,本公司不承担重新推荐的责任,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付费时效:
客户在签订协议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应支付寻访定金,使寻访工作正式开始;在推荐人才上岗7个工作日内,客户须付清剩余猎头成功服务费。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终签定的委托招聘协议书为准。

 以外币(日币、港币、美元)支付招聘服务费,请按录用当
  天的外汇汇率计算。








 
 
 
 
2003-2010 Copyright © 上海美内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