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九)
前文曾提到法国作家拉封丹的“温暖”法则,与此不谋而合,有一本书叫做《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是由美国一个从车间里成长起来的管理专家,米契尔?拉伯福写的。他根据自己的管理实践,反复思索,终于悟出了一条他所说的“最简单、最明白然而也是最伟大的管理原则”,即“人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
拉伯福认为,当今许多企业、组织之所以无效率、无生气,归根到底是由于它们的员工考核体系、奖罚制度出了毛病。对今天的组织体而言,其成功的最大障碍,就是我们所要的行为和我们所奖励的行为之间有一大段距离。
这就是今天我们要谈的经理人的第五个工作重点——绩效评价。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摒弃一些错误的观念,同时建立相应的正确观念。
一、绩效评价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奖惩,而在于绩效改善。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将绩效评价作为发放奖金或者处罚的工具,而应该将其作为修正行为,调整方向,改善绩效的有效工具。
二、绩效评价不能仅仅关注于过去的表现,更应该关注未来的表现。因为绩效评价本身固有的使命(绩效改善),决定了它必须时刻关注未来,而不是仅仅沉湎于过去。过去的表现只是一面镜子,它的存在只是为了照亮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三、基于事,而非基于人。管理上我们常说要“以人为本”,但在做“绩效评价”时,却要“以事为主”,站在客观的立场评价表现、分析问题、寻求改善方案,否则就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当然最终还是要回到人身上,帮助员工改善不良行为,提升能力,从这个角度上看,依然是“以人为本”。
四、做教练,不做审判长。作为管理者,如果时时以审判长自居,必将导致与员工之间的直接对抗,不但不利于员工的成长,绩效的改善,同时也不利于上下级的关系。为了实现绩效评价的真正目的——绩效改善,我们必须扮演好教练的角色,及时反馈,及时辅导,协助部属成长,不断改善绩效。同时尝试让部属做自我评价也是不错的缓和矛盾的方法。
五、多咨询协助,少控制监督。请记住管理大师德鲁克的名言:评价应作为自我管理的工具,而不能用作控制他人的工具。所谓“无为而无所不为”,最高明的管理是没有管理,主管在不在一个样。假如我们可以做到在一定范围内,让员工自我设定目标,自我评价,自我完善,我们的管理将更加轻松,更加快乐,更加有效。
六、及时回馈,非年终算账。许多主管不重视评价,没把评价真正当回事,纯粹只是为了做而做,应付而已,再加上工作忙,因此往往是平时不声不响,到了年终算次总帐。这就违背了绩效评价协助调整方向,改善绩效的初衷。我们常说,检讨是成功之母,一年检讨一次,只有一次成功的机会;每天检讨一次,则有365次成功的机会。因此评价应该成为日常的工作,并及时回馈,帮助部属不断成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评价是个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最初的目标标准设定,以及之后持续的评价、回馈、辅导、改善,甚至目标调整的环节。多一次评价,就将多一次成功的机会。相信有了好的评价,再辅以适当的奖惩以及针对性的培训与发展,简单而有效的管理自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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